產業化項目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
為加快區域經濟發展,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和鼓勵國內外客商來蟠龍高新區投資興業,全面推進打造“科教新城、康養新城、生態新區”的發展目標,將高新區建設成為產業高端、生態和諧、園區智慧的高新技術產業新城區,不斷取得發展建設新成果?,F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結合高新區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優惠政策。
第一條 投資主體
本辦法適用的投資主體為:在蟠龍高新區區域內投資、注冊、納稅的企業(含金融機構)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自然人。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的項目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法規、安全生產要求和新區產業發展規劃的高新技術、康養醫療、國際金融、創新與總部經濟區等現代服務業投資項目。
第三條 支持鼓勵政策
(一)項目用地保障和補助
嚴格執行土地現行供應制度,按規范流程進行市場化運作,優先保障項目用地。對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下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以上的產業化項目(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畝),納入新區支持發展企業目錄,土地出讓形成的新區地方財政收益部分(土地收儲成本以外)成立新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園區產業發展、企業科技研發投入、研發成果轉化和高端人才引進等獎勵。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補助
對投資在10億元以上的重點產業化項目,涉及收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市政其他公用設施費用部分,按新區地方留成部分減半收取。
(三)財稅貢獻補助
1、對投資規模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產業化項目,項目竣工投產后,取得收入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高新區地方財政留成部分,第一年全額補助企業,第二、三年按50%、30%補助企業,用于支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產業化項目,項目竣工投產后,取得收入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新區地方財政留成部分,前3年全額補助企業,第四、五年按50%、30%補助企業,用于支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2、支持外商企業投資。對在高新區登記注冊、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外資項目,自投產實現稅收起,在新區投資總額500萬美元以上的新建產業化項目,自項目竣工投產后,取得收入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新區地方財政留成部分,前3年全額補助企業,第四、五年按50%、30%補助企業;對在新區投資800萬美元以上的新建產業化項目,自項目竣工投產后,取得收入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新區地方財政留成部分前3年全額補助企業,第四、五年按60%、50%補助企業,用于支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3、企業總部、區域總部、營銷總部遷至蟠龍高新區的法人機構(工商注冊地、稅收征管及統計關系在蟠龍高新區),自取得第一筆營業(銷售)收入形成新增地方財力貢獻的,新區稅收留成部分前三年按90%予以發展支持,后三年分別按70%、60%、40%予以發展支持。(其余情況落戶高新區的總部經濟發展政策按照寶政發[2019]20號文件執行)
(四)引進外資補助
對引進的外資(包括境外上市融資、引進資金、技術、設備)實行補助,按國家商務部門認定的實際到位外資額的1‰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設備購置補助
支持企業技改擴產投資,對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關鍵設備投入、科技研發、技術升級項目,按當年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新區留成部分的10%獎補企業。
(六)高新技術獎勵補助
1、凡在新區注冊并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被省上認定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且被列入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高新區一次性獎勵企業20萬元。對新批準建立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技術開發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2、新設立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獎勵50萬元、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獎勵10萬元;院士、博士主導的創新項目產業化取得重大經濟貢獻的,獎勵院士本人50萬元,獎勵博士本人30萬元。
(七)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補助
1、對年納稅高新區留成部分達到200萬元的企業且連續聘用2年以上,且每年在新區工作時間累積不低于6個月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每戶企業不超過10名),聘用期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新區留成部分,按照前3年100%、后2年50%的比例補助所得稅納稅人。每個企業獎補總人數不超過 10 人。
2、入區企業引進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在住房租賃、入籍、子女就學等方面優先照顧解決。對園區企業引進的專家人才,簽訂合同不低于3年,每年在新區工作時間累積不低于6個月,博士每人獎勵3萬元; 高級工程師每人獎勵3萬元,正高級工程師每人獎勵5萬元 (與博士學位不重復享受) 。以上獎勵金額分3年按照 50%,30%,20%比例撥付。(其余高端人才引進獎勵辦法參照寶雞市引進高端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扶持政策執行)
(八)鼓勵輕資產企業發展
對符合園區鼓勵發展的產業,且當年投產運營納稅的,可租用新區標準化廠房或新區總部經濟辦公樓,實行一年半免租優惠,自后起由企業按照市場租賃價格向園區繳納租金。對于發展前景特別好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原則再商定優惠條件。
(九)支持企業與政府共建產業園區
在新區規劃指導下,企業投資、建設、招商和運營管理新區創新產業園。入園企業自交納企業所得稅年度起,對所交稅額中屬于新區留成部分的,依照前三年60%、后三年40%的比例獎勵園區建設方。
(十)企業上市獎勵補助
對在新區注冊成功首次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成功上市交易的,除享受省、市獎勵外,高新區再一次性獎勵企業10—30萬元。
(十一)其他獎勵補助
1、世界500強、國內500強、行業百強企業來高新區投資項目,以及其他投資者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或5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項目或其他有特別貢獻的項目,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制度,給予更多獎勵補助。
2、鼓勵國內外知名企業來蟠龍新區投資生產名牌產品,凡新投項目生產國際名牌、國家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的,且在投產后年產值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在投產滿一年后,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第四條 優化保障
1、對投資項目,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實行跟蹤服務制和限時辦結制,全程協助入區企業辦理各項審批手續,在法定工作日內“一站式”辦結企業注冊登記、建設項目審批等各類手續,并組織專門班子進行全程跟蹤服務。
2、項目后期建設按照“一個重點項目、一名包抓領導、一個牽頭部門、一套服務班子、一抓到底”的推進格局,全力協助解決企業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運輸、通訊等公用設施建設等問題。
3、實行客商投訴追究制,對企業投訴問題即時受理,確保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被企業投訴并經查屬實的,新區管委會將對被投訴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第五條 項目認定和兌現程序
1、本辦法所指具體投資規模以招商、自然資源與規劃、住建、經發等部門和第三方評估報告核準的實際投資額為準。
2、土地出讓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財稅貢獻獎勵3項補助,均由項目投資方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足額上繳,經自然資源與規劃、稅務、財政、建設等相關部門確認核實,報管委會審定后,財政部門依據本辦法規定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兌現,其他獎勵補助待項目實施并取得相應標準、等次或經有關管理部門認定,報管委會審定后,財政部門依據本辦法規定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兌現。
第六條 附則
1、本優惠政策 (試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出臺或重大調整致使本政策與之沖突,本政策將相應調整。
2、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報經高新區管委會研究決定。
3、本辦法由蟠龍新區管委會授權高新區招商局負責解釋。
蟠龍高新區概況:
蟠龍高新區位于寶雞市主城區中軸線的北部,是寶雞城市建設的重點區域和寶雞百萬人口特大城市建設的主要承載地,是寶雞市規劃確定的五大組團之一,是寶雞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是寶雞實施“北上”戰略的制高點。
2013年8月12日,蟠龍高新區管委會正式成立,2015年2月,高新區被省政府命名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行現行的省級高新區相關政策,享受市級經濟管理權。批準總規劃面積128平方公里。高新區一期規劃建設43.81平方公里, 其中建設用地27.38平方公里,生態建設用地16.43平方公里,規劃城市總人口約30萬人。
高新區管委會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教新城、康養新城、生態新城”總目標,始終把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做為工作中心,優先發展基礎設施、教育科研、健康醫療等民生產業。
交通區位優勢:
市委、市政府規劃建設的蟠高快線、北繞城公路高速公路正在加快推動,市規劃輕軌2條通過蟠龍新區(全市規劃4條輕軌線),加上寶雞機場在鳳翔開工建設,半小時即可從蟠龍新區到達寶雞機場。
新區總投資30億元58公里長的蟠龍大道、龍騰路、龍翔大道等九條市政道路已基本建成,道路規模超前,綜合管廊架構,地下管網解決所有新區水電氣暖重復開挖問題。
管委會有關部門聯系方式:
辦公室 0917-6261020 0917-6261022(傳真)
國土局 0917-6261077
住建局 0917-6261002 0917-6261089
規劃局 0917-6261008 0917-6261089
經發局 0917-6261026
招商局 0917-6261079
科技局 0917-6261071